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信息

防城港仲裁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

2024-09-29 18:30     来源:防城港市司法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第一部分:防城港仲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人员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仲裁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防城港仲裁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仲裁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仲裁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仲裁案件的受理、仲裁庭的组庭、开庭事宜、仲裁文书送达等程序性事务。

(二)承担仲裁案件程序和文书质量监督。

(三)承担核算仲裁费用,办理缓、减、免仲裁费的审核和报批手续。

(四)协助仲裁员的选聘、联系、培训、案件报酬核算及其他相关管理工作。

(五)负责仲裁法律咨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六)负责仲裁工作调研及与市外相关部门和其他仲裁机构的联系工作。

二、人员设置情况

防城港仲裁中心是以聘用人员为主的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现在职在编实有2名,其中科级以下人员1名。为维持业务的正常开展,单位聘请人员7名,5名全职,2名兼职。单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由财政全额补助,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由财政预算项目经费安排。

第二部分:防城港仲裁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防城港仲裁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仲裁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97.5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97.5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0.2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7.52万元,为防城港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4万元,降低0.25%

2.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万元,增长0%。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97.5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7.5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4万元,降低0.2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91.7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7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非税收入未完成预期目标,市财政单位压减拨付配套的项目资金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95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1.25万元,是按照市本级统一规定,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69万元,主要原因是随着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相应调增了职工医疗保险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单位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86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工资晋级晋档以及岗位职级绩效奖金增加,导致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相应增加住房公积金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同比持平。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同比持平。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52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24万元,下降0.25%。其中:基本支出28.95万元,项目支出68.58万元。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72万元,支出决算为97.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7%。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干部教育培训费和会议费。

(二)公共安全支出(类)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29万元,支出决算为2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5.07%。主要用于市级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人员经费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6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7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根据实际发生数额支付单位养老保险。

(四)行政事业单位(类)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0.68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89%。行政单位医疗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五)行政事业单位(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0.5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1.11%。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主要用于按规定的比例计缴的医疗补助。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2.07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3.95%。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9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2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2%。主要是追加2023年度职务(职级)绩效奖金、2023年度绩效考评奖励经费,正常晋级增加的人员工资。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是因为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仲裁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防城港仲裁中心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上年减少0万元,原因是受国内外疫情影响,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2023年度全年无公务用车编制,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24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而相应压减机关运行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防城港仲裁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额6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0.32%。    

组织对“仲裁办案经费”等项目进行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的预算申报、组织实施、资金支付等方面均比较规范,项目执行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也比较好,达到了预期效果,项目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6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绩效指标体系的设立还不够科学,尤其是数量指标细化不够。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仲裁办案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59万元,执行数为65.39万元,完成预算的88.8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任务,项目得到有序开展,到年底完成全部项目的100%,资金拨付达到100%,已达到预期目标;二是提升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升制度建设的法治水平,提升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法治化水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指标体系的设立还不够科学,尤其是数量指标细化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逐步建立完善系统科学的绩效指标体系;二是针对各项目资金安排具体细化绩效指标体系。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防城港市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防城港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防城港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仲裁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公开报表.xlsx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