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西同志因工作变动,不能正常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本人申请辞去担任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吴西同志辞去担任的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免除其人民监督员资格。
防城港市司法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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